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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责任目标分解的通知

来源: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62639 时间:2017-07-25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焦作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2.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201753


附件1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焦作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抓牢“两个责任”,持续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科技创新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抓牢“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坚决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民主生活会,发扬党内民主,深化党务公开,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完善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事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重视和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主管纪检工作领导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带领监察室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开展监督,结合科技部门实际制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体措施,有效遏制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高度重视,坚决纠正和处理到位。坚持廉政谈话和提醒,局党组每年组织1-2次集中廉政谈话和提醒,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联系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严把问责关和实施效果的评价关。

二、持续纠正“四风”,用好“四种形态”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认真贯彻关于加强财经纪律的有关要求,严禁各种不规范票据入账,杜绝不合法、不合规开支。严控公务支出,杜绝和整治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现象。严禁利用公款互赠礼物、变相旅游和安排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切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强化整风肃纪,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慵懒散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决不允许“先斩后奏”、“斩而不奏”。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尤其把践行第一种形态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真正成为常态。班子成员在执行各项纪律中既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又要监督分管科室(单位)落实各项纪律,尤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五个一律免职”“六条红线”、重大节日期间和重要活动期间的纪律情况实行应时监督、事后跟踪监督和检查,确保党的纪律和各项制度得以执行,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强化风险防控管理,完善科技评审监督机制

认真落实《焦作市科技局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切实把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本科室和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积极主动完善各自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考勤管理等风险防控领域的有效措施,重点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有关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向分管领导、局长办公会汇报工作情况,如果发现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坚决查处,从源头上防止设租寻租、权钱交易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局党组书记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本部门及其他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的防控;局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分别是本科室和本单位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第一责任人。

建立健全自我监督、纪律监督、企业和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并存的科技工作评审监督机制,努力确保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科技项目评审、验收、复核等工作中既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又要在每一个过程和环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监察室参与评审监督突出“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业务科室填写《监督事项审核表》,明确监督事项和时限,监察室审核,主管领导、局纪检组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同意。在评审方案或计划中必须明确纪律要求和监督组设立的相关内容,评审方案或计划通过焦作科技网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涉及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当场填写《承诺书》和《评审监督检查表》后交监察室存档备案。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深化“两学一做”、“清风焦作”2017年廉政集中教育系列活动和“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组书记、局长杜安禄同志在418日全体会和420日局长办公会上的讲话精神,各科室和各单位认真落实“进位次、争一流、夺第一”活动和“抓重点、攻难点、举亮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测试,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编印《廉政文明提示》,经常更新科技局网站党风廉政教育专栏,及时宣传党纪法规、中央、省市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廉政典型、腐败案例等,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勤政典型,远离腐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律能力。

附件2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一、责任目标对象

    1.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

3.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分管科室、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4.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好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5.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二、局党组成员和副县级干部责任目标分解内容

杜安禄(党组书记、局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

2.主持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市委“两个责任”文件、查办案件协作区工作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经常分析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积极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作出指示。

3.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上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持召开市科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4.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在科技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等工作中廉洁从政,与班子成员全年至少一次廉政谈话。发现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5.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不准私设“小金库”。认真落实 “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领导和支持局派驻机构查处科技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6.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督促开展和带头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筑牢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

    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考核,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王荔(副局长)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对分管高新科、社发科、激光所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上级及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制度。每年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向党组汇报一次,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主持抓好高新科、社发科、激光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高新科、社发科、激光所领导和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经常召集高新科、社发科、激光所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督促高新科、社发科、激光所人员在项目申报、经费管理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7.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科技政策,加强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8.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高新科、社发科、激光所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总结和讲评。

9.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科室和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张王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对分管办公室、计划科、人合科、政策法规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上级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年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向党组汇报一次,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主持抓好办公室、计划科、人合科、政策法规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办公室、计划科、人合科、政策法规科领导和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经常召集办公室、计划科、人合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督促办公室、计划科、人合科、政策法规科人员在项目申报、经费管理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7.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科技政策,监督分管科室加强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8.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办公室、计划科、人合科、政策法规科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总结和讲评。

9.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科室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王瀛(党组成员、副局长)

1.联系并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对分管总工室、监察室、成果科、怀药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上级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年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向党组汇报一次,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监督落实“八项规定”、市委“两个责任”文件、查办案件协作区工作制度等各项纪律和廉政制度。监督市科技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报告科技局党组书记和市纪委。协助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分管科室和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

    4.主持抓好总工室、监察室、成果科、怀药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5.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总工室、监察室、成果科、怀药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领导和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6.经常召集总工室、监察室、成果科、怀药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督促总工室、监察室、成果科、怀药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人员分别在组织人事和财务后勤管理、项目申报和经费管理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8.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科技政策,监督分管科室和单位的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9.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对总工室、监察室、成果科、怀药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总结和讲评。

常飞(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局长)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上级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年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向党组汇报一次,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主持抓好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组织人事和财务后勤管理、项目申报和经费管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4.
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领导和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经常召集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干部分析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督促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廉洁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7.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科技政策,加强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财务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8.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定期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定期对知识产权局纪律和作风进行督察,对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总结和讲评。

9.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陶立栋(调研员)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协助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上级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3.做好协助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4.对协助分管工作的负责人严格教育、管理、监督领导和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经常分析协助分管工作负责人的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在协助分管工作的项目申报、经费管理过程中廉洁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7.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科技政策,加强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8.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

9.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赵根根(副调研员)

1.协助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农村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上级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3.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农村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4.协助分管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农村科领导和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协助分管领导经常召集做好农村科负责人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协助分管领导督促农村科负责人在项目申报、经费管理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7.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科技政策,加强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8.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

9.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农村科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马明琴(副调研员)

1.协助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怀药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上级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3.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怀药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4.协助分管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怀药办领导和人员廉洁从政。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协助分管领导经常召集怀药办工作人员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协助分管领导督促怀药办人员在项目申报、经费管理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7.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科技政策,协助分管领导加强怀药办财务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8.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

    9.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怀药办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刘亚平(副调研员)

1.协助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具体负责的行政审批改革及行政服务事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上级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3.主持抓好行政审批改革及行政服务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落实。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行政审批改革及行政服务事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发现存在不廉洁自律问题的,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经常召集行政审批改革及行政服务事项工作人员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督促行政审批改革及行政服务事项工作人员在项目申报、经费管理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反对和制止腐败行为。

7.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科技政策,加强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8.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

9.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行政审批改革及行政服务事项有关的违法违纪案件。

三、几点要求

  1.局党组各成员和副县级干部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会议精神,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并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庭成员。

  2.局党组各成员和副县级干部按照分工,对照目标,领导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的落实。及时安排部署并抓好分管科室、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管科室和单位具体落实本科室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按时参加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局长办公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纠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分管科室和分管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考核各项指标,做到科技业务和廉政目标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派驻机构要对照考核指标,认真做好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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