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工局、市高新区科工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焦作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支持我市“3 13 n”产业链群创新发展,根据《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焦科〔2017〕80号)和《焦作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2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焦科〔2017〕80号)、《焦作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2号)、《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和《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任务书》相关指标。
二、验收范围
1.列入《焦作市二〇二二年科技计划项目》(焦科〔2022〕47号)、《焦作市二〇二一年科技计划项目》(焦科〔2021〕54号)的科技计划项目。
2.2022年支持的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
三、验收材料
(一)一般科技项目验收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3.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4.焦作市申请验收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5.项目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收支凭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意见、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科技重大专项验收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申请书;
2.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报告;
3.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任务书;
4.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收支凭证;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意见等。
(三)申报要求
1.验收材料需a4纸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六份。
2.验收材料中《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项目信息表》《申请验收科技项目汇总表》《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申请书》《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报告》《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任务书》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
1.县市区项目验收材料经项目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焦作市科技局,市直单位验收材料直接报送至焦作市科技局,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2.报送业务科室的材料: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3.报送规划资管科的材料: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4.焦作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进行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于2024年5月10日以前将审核意见报送至规划资管科。
五、业务科室负责领域
1.政策法规科:软科学研究项目。
2.人才科: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3.引智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高新科:工业领域科技项目。
5.农社科:农业领域和社发领域科技项目。
六、和记娱乐国际的联系方式
(一)规划资管科
电话:0391-3569830 电子信箱:12345jzkj@163.com
(二)业务科室
1.政策法规科
电话:0391-3371866,电子信箱:jzskjjzfk@163.com
2.人才科
电话:0391-3569827,电子信箱:jzskjjrck@163.com
3.引智科
电话:0391-3569827,电子信箱:jiaozuowaizhuanju@126.com
4.高新科
电话:0391-3569836,电子信箱:jzskjjgyk@126.com
5.农社科
电话:0391-3569831,电子信箱:jzskjjnck@126.com
附件:
1.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提纲
3.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4.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申请书
5.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报告
6.焦作市申请验收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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